5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簡稱“《計劃》”)。
從《計劃》獲悉,2021年,除同一企業內部進行的不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外,山西省設區市城市規劃區、縣城規劃區不再新布局包括產能置換項目在內的鋼鐵(不含短流程煉鋼)項目。
《計劃》指出,山西省將有序引導電弧爐短流程煉鋼發展,鼓勵長流程鋼廠通過就地改造轉型發展電弧爐短流程煉鋼;在2021年全面完成鋼鐵聯合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計劃》中與鋼鐵行業相關內容整理如下:
重點任務
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再發力
強化源頭管控。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為轉型發展項目騰出環境容量。除同一企業內部進行的不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外,設區市城市規劃區、縣城規劃區不再新布局包括產能置換項目在內的鋼鐵(不含短流程煉鋼)、鑄造(不含高端鑄件)、水泥、有色項目,區域內現有產能只減不增。焦化行業在現有產能只減不增的基礎上,大力推進企業通過實施產能置換,建設節能環保水平高的大型先進項目。
大力整治結構性污染。繼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推進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加速淘汰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有序引導電弧爐短流程煉鋼發展,鼓勵長流程鋼廠通過就地改造轉型發展電弧爐短流程煉鋼。按照布局優化、產業提升、污染減少、能耗降低的原則,開展鋼鐵、水泥行業優化整合和綠色轉型升級,明確用于普鋼生產和無法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鋼鐵行業限制類裝備分年度整合退出時間表。
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再提升
全面完成鋼鐵聯合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啟動獨立焦化企業(不含備案“上大關小”計劃關停的焦化企業)和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對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及清潔運輸等環節開展全過程、高標準、系統化整治,并因企制宜建設完善無組織排放監控系統。其中,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于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2021年太原、晉中、呂梁、長治、臨汾、運城等市完成1-2家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2022年10月底前太原及周邊區域焦化企業率先完成,鼓勵各市加快改造步伐。
運輸結構調整再突破
優化鐵路運輸組織,優先保障煤炭、焦炭、礦石、鋼鐵等大宗貨物運力供給,完善鐵路專用線共建共用機制。
重大專項
以消除重污染天氣為核心,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實施2021年—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落實秋冬季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修訂重點行業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分類管控清單,強化差異化和精準管控;堅持提前預警、提前應對、定點幫扶、區域聯防、突擊執法、駐點監督、協商減排、每日調度機制,努力減少重污染過程發生次數,縮短污染時長,減輕污染程度。
保障措施
強化經濟政策激勵。充分發揮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的作用,倒逼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進程。保持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點區域、重點任務。用好環境稅和排污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等經濟政策,保持穩定的省級清潔取暖資金投入。